听说SLASH的自传出版了,我就第一时间去买了看。花了3天(或者说三夜)的时间读完了,感觉有些如释重负。其实这年头出自传的人一大把,是个碗儿点的都写本儿,而且玩摇滚的说得东西大多类似,无非是从小时候野,大了点喜欢上了摇滚乐组了乐队,从默默无闻到呼风唤雨,之中又夹杂了大量的毒品和女人,然后乐队成员间不合解散,最后又重组。当然每个乐队经历的事情和过程又不尽相同,而对于每个乐队死终的歌迷来说,正是这些只有乐队内部人员才了解的事情细节才是卖书的关键。我也是,听了枪花那么多年,在遗忘了很多过去曾经狂热过的乐队后,现在还是放不下枪花那些10几20年前的音乐。我一直相信,从一个人的音乐中就可以了解一个人,越是音乐个性鲜明的人越容易探索,我希望从SLASH的自传中获得的就是想证明我自己过去一直对SLASH,乐队的认识和理解,更希望得到一些答案:枪花这个乐队是攀登到音乐界的巅峰的,AXL ROSE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乐队是如何解散的。读完了之后,我感觉非常满意。书的内容讲述的是SLASH从小到大的人生经历和过程,从他妈妈–一美国黑人在法国巴黎认识了他爸爸—一个英国保守小镇的反叛青年艺术家开始之到组队VELVET REVOLVER为止,毫无保留,诚恳的自述人生。我以为我过去读了许多关于乐队和SLASH的报道和文章,我应该对他们很熟悉了,读这本自传应该会是大浪不惊,细细的品味事情细节的,但是翻开了头序,就是当头一棒,让我明白了,这本书里还暗藏着太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和秘密。《序》“感觉就像胸口被人用金属棍狠狠的抡了一棒,但是是从里面敲得。。。我的视线有些模糊,那是一种突然的,血腥的,但是非常安静的暴力。。。从外表看我完好无损,但那剧痛让我几乎站不稳脚根。。。这是我的身体对我的报复,是我过去几十年一直不断的折磨他的报复。。。在我35岁的时候,医生给我安装了心脏起博器。。。15年大量的酒精和毒品已经让这个脆弱的器官膨胀到了崩溃的边缘。。。当我住进医院的时候,他们告诉我,我最多只剩六个星期。。。那已经是六年以前的事了,这个机器过去好几次挽救了我的生命。。。”全书457页,我也不给自己找麻烦(法律上和时间上)细细的一点一点翻译了。但每个单元都有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我希望拿出来给每一个曾经或仍然继续喜欢和支持枪花和SLASH的人来分享。LA混子SLASH(SAULHUDSON)是在英国出生,但是在LA长大,因为母亲工作的关系,他的家庭和前卫艺术家们保持着非常亲密的关系,所以SLASH从小就是在音乐和艺术的气氛中长大的。父母分手后,母亲也和一些这帮人交往过,其中就包括当时如日中天的DAVID BOWIE,“有一次我见到BOWIE带着他的妻子来到我们家和我们一起聊天说笑,我觉得对他们那种理想主义者来说,带着自己的妻子去见自己的情人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SLASH家住的周围也都是圈里的人,街坊邻里也很熟悉,其中包括了后来签了抢花的GEFFIN唱片公司的老总DAVID GEFFIN,“签约的时候我一直隐瞒着我的身份,不让他知道我就是HUDSON家的小子,后来听我妈妈说,他给我妈打电话叙旧,提到了我,问你们家的小孩现在怎么样了。我妈还反问他,你应该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你的公司刚签了他们的乐队呀,呵呵。。。”童年时父母的离异对SLASH的打击是巨大的,从此以后他和弟弟就辗转在母亲的地方和父亲的地方还有奶奶那里,照SLASH自己的话说,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享受过安逸平静的生活。。。中学时SLASH的最爱并不是吉他,而是BMX单车,和一帮子有着类似家庭背景的野孩子疯狂的在好莱坞的大街小巷中穿梭,吓唬行人,练习高难度花招,和干着野孩子干的所有违法乱纪还有之后逃避警察的事情是SLASH美好的回忆。他甚至都开始像着专业极限运动员的方向发展,已经有了小商店的代言,这个时候,吉他出现了。。。说到吉他,就扯出了抢花的原鼓手STEVEN ADLER。他和SLASH是8年级(相当于初中2年级)就认识了的。两个不正经的野小子,成天不是偷学校的请假条翘颗,要么就是躲在厕所里抽烟,或者在学校的角落里抽大麻,成绩自是不用提,SLASH唯一感兴趣的科目只有:英语,美术和音乐,居然也能蒙混过关。。。一次偶然的机会,STEVEN让SLASH听一个特NB的乐队的歌,就是VAN HALEN第一张专辑的ERUPTION,“上帝啊,这TM是什么东西?!”SLASH被震了。。。也就是13岁天真的STEVEN一句“我们应该组个乐队玩”,才有了以后的历史。。。这单元中也提到了SLASH的“第一次”。1978年,臭小子才13岁,臭丫头也才12岁,照SLASH的话说,当别的同龄人还在热衷法式激吻的时候,他们早熟太多了。第一次女朋友帮他打手枪是在女孩家公寓楼的洗衣房里,事情发展的很快,就当两个12,13岁的小孩真枪实弹的第一次行成人礼时,女孩的母亲突然回家了,我们尴尬的小英雄吓得提拉着裤子从阳台跳了出去。。。(靠,美国小孩也忒早熟了吧)自从初中SLASH第一次抱起吉他的那一刻,历史慢慢的向着我们熟悉的过程发展。到上高中时,他早已经为吉他痴迷的疯狂,BMW单车也早扔了一边,每天没天没夜的抱着吉他练习他喜欢的歌曲。中间有个插曲,SLASH本来对学校就不敢冒,上课一般也是睡觉,正赶上一堂英语课老师在讲解“以貌取人”的意思。老师看SLASH睡觉不听讲穿着也脏兮兮,就把他叫了起来“看你的打扮我猜你是个玩音乐的,你玩什么乐器?”“吉他。。。”“那你玩什么音乐,我猜是摇滚”“差不多。。。”“那是不是又吵又闹”“没错,特别吵特别闹”这时老师兴奋得向全班大声宣布“大家看见了没有,这个年轻人就是’以貌取人’的完美的示范”我们被羞辱的海睡眼惺忪的小英雄愤怒的战了起来,掀翻了老师的讲台。。。SLASH就这样和第一所高中说白白了(被学校退了,哈哈哈)来源:无名之琴编译-吉他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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