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的《贝尔加湖畔》红了之后,让我想起那些为民谣痴狂的日子。
再往前,是朴树的《白桦林》,再往前,是高晓松的《白衣飘飘的年代》,但是,最初的最初,还是缘于,我们有了一把吉他。
吉他不知何时流行的,我们后知后觉地知道这东西有多重要,已经是上大学之后。
那时候,吉他是白马王子获得女神青睐的办法,他们站在破旧的女生宿舍后面弹唱,窗口里的人知道哪一首是对自己而唱,那破旧的宿舍恍然如贵族府邸。
女生也爱弹吉他,可以在宿舍里自学成才,也可以参加学校的吉他协会,参会者不需门槛,也不用交钱,只要有一把吉他就行。
女生宿舍的吉他们多数来自毕业的师姐们二手转卖,不到一百块就可购得一把。
诗人庞培写过类似的场景:在1986年,他二十四岁,已发表小说处女作,正在当莫泊桑还是摇滚歌手之间犹豫。
“如今二十年过去了,有谁听说过中国某个流行歌手是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横空出世而来,随后唱片销售量超过千万张的?而中国迄今也没有基本的、朴素意义上的民间音乐生活。
县城唯一的工人文化宫聘请了一名苏州来的吉他老师,也仅教了两星期的C调指法和简单的和弦分解,而后人就不见了踪影。
”吉他为什么那么迷人?因为它具备了游吟诗人的气质,用吉他来演绎民谣尤其合适,因为民谣多数有叙述的、缓缓道来的旋律和歌词,这些元素都与吉他相得益彰。
而关于吉他的魅力,恐怕还是崔键说得最好。
他说:“你要是真正做音乐……你就非常充实,一拿起号来,摸一下和声,一下就充实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重金属?就是因为我看多了以后有宗教式的孤独,上帝不拯救你就没人拯救你的感觉。
我们是做音乐的,不是做学问的。
我就是一个直觉的探讨者,我的观点全都是来自吉他的。
我不是思想家,只是一种直觉,来自六根弦的直觉。
”在我们的青春时期,听过很多很多的民谣民曲,包括上面所讲过的所有作品,成年后才读到聂鲁达的诗,在所有的诗人之中,恐怕是他的诗最值得谱成民谣,用吉他演唱。
比如这一首:“我记得你恍如那年秋天时的模样/灰色的贝雷帽/平静的心/你的眼里/黄昏的颜色在博斗/你灵魂的水面上落叶纷纷。
”我在想象它们被谱成曲的模样,想象它们出现在李健、朴树、老狼、成方圆的吉他中的模样,在这想象中,我也与我的青春岁月重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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