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生来说,无论是蘑菇头的大眼妹、长发眼镜妹,还是空气刘海丸子头的长腿妹,在社团里遇到的概率比窝在宿舍要高得多。
生活在大学里,缺少什么都不能缺少了社团。
为什么?缺少了社团的大学生涯是不完整的。
对于刚脱下校服的大一新生们来说,社团不仅能让大学的生活看起来不那么无聊,说不定还能满足心里的小九九:找男/女朋友。
社团内活动、社团与社团的联谊…在社团,不管有意无意,总能制造出很多认识妹子、汉子的机会。
英语协会?每天早上晨起英语角,睡眼惺忪素颜的女生最好看。
但是,早起是一件困难的事~篮球协会、足球协会等等这类球类协会常常是“人以群分”的一个地方。
再说了,打完球一身臭汗,牵手逛球场一点不浪漫。
毫无疑问,比如:文学社、吉他社、街舞社…即使是天生自带“土味”性质的伪文艺男青年,也能在这里如鱼得水。
男生若喜欢舞文弄墨,最好加入文学社。
往往写出略带离家求学的伤感或秋天到了秋风凉的文字,都能触动女生们离家读书的心弦。
文学社以女生居多,这里的女生多了一分知性和感性,即使对待不喜欢的男生,大多不会简单粗暴地拒绝,这在男生眼中是“恰到好处”的。
如果一个瘦高的,拿着木吉他的男生,唱着“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坐在楼下向你表白,有几个女生能拒绝?吉他社以男生居多,清瘦、长发、棉质衬衣是标配,低头撩拨琴弦,浅吟低唱时,长发能稍挡着眼睛最佳。
只需要一把木吉他,校园随处都能成为抒情的舞台。
街舞社以自由、奔放、桀骜不驯著称,伴随劲爆的音乐,夸张、有力、高难度的动作,在校园里,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文学社、吉他社是文静又孤独的一种类型,他们的成员,无论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都只是沉浸在自己营造出的文艺氛围中。
而街舞社,则是喧闹的,有点嚣张,有点痞,有点桀骜不驯,让你避无可避。
热爱文字的新生们在大学终于可以尽情释放对文字的喜爱,不再像高中时期,写个日记都得藏起来。
热爱音乐的新生在大学可以释放对艺术的激情,即使蓄起长发和胡子,也没有老师以“仪容仪表不整”的理由找你的茬。
热爱街头文化的新生在大学大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追求街头的艺术,即使你看起来有点“蹿”,也不会有同学会在背后对你下黑手,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无论是矫情的诗词,还是故作深沉的唱校园民瑶和有点浮夸变型的街舞,在社团都能找到“知音”相互赏识。
对于大一新生们来说,自己的文字变成了铅字,印在四开、十六开双胶纸或128g铜版纸上,比高三时写的作文被班主任当作范文在班上朗读,更有成绩感。
无论是文学社、通讯社、记者团等等跟文字打交道的社团,在一个学期里,都有一件“头等大事”,就是:出刊。
如果出刊没有学校经费支持,那么为了出版刊物,社团成员变身“业务员”,“恨不得”对校门口的奶茶店、烧烤摊、大排档等平时鄙夷的抠脚大叔,剔牙大妈都叫金主爸爸或妈妈。
除了出刊头等大事外,征稿在一个学期里也是文学社必不可少的。
每学期的征文大赛,都会由理想中的“外战”不约而同的变成“内战”。
与其说是面向全校开展,更多是发动社团内部人员参与。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参与都会有奖。
有多少人借着文学交流研讨、诗歌朗诵等颇具中文系特色的活动,或制造和某个意中人多处的机会,或干着能丰富自己简历的事,可能多到数不清。
无论是文学交流会,还是诗歌朗诵会,总之一切有关文学社团的交流活动,少不了交流刊物的环节,把积压的库存尽量清空,是目标。
以便在年度总结中写:“本学期的刊物,受到广大师生以及兄弟社团的欢迎,以致供不应求…”经历了出刊、征稿比赛、社团联谊等活动,如果男生有点才华+有点体贴,那么在女生如云的文学社俘获一两颗芳心,不是难事~如果你的认知还停留在买一车尾箱的玫瑰,然后把车开到女生宿舍楼下,点起蜡烛,掀开尾箱露出玫瑰,喊出“做我女朋友”时,那么迎接你的只会是白眼和嘲讽:又一个纨绔子弟,鬼才理他。
对于大多数女生而言,会乐器的男生最有内涵。
而且乐器比起文字,感受更简单,更直观。
80年代是口琴;90年代,吉他开始取代口琴成为校园的装文艺“撩妹”神器。
社团活动时,在校园的草坪上,用一把吉他,就可以不自觉地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弹吉他的男生,一定不能太油腻。
如果肚子有赘肉,头顶秃发等现象,在校园里就别玩吉他了,这样只会让你显得更油腻。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缓缓的旋律从指间流出,相信身边的女生肯定能懂你的心意,并且很大程度的不会拒绝你。
如果拒绝的话,为什么还愿意听你弹唱?大学里跳街舞的女生,不比看尽繁华,就带她坐旋转木马的女人。
你要是跟她聊“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要是给她唱:“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然后默默告诉我初恋多忧伤”。
估计她要抓狂,“滚边去!
”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跳街舞的女生都很漂亮,那种好看不同于文静的女生,更多是带点痞子气的,有点高冷,也有点桀骜不训。
当文学社、记者站的女生在写稿、校对时,街舞社的女生正为了一个侧手翻,在不断练习。
她们好强,不服输,当然在她们眼中,男朋友必须街舞跳得比自己好。
街舞跳得好的男生大多数都有女朋友。
不要问为什么,就是这么肯定。
没有女朋友跳什么街舞?跳给谁看?男生跳街舞不就是为了炫给女生看嘛。
无论是学校的晚会,还是大型的学校活动,街舞社都是不可或缺的,并且是掌声和呼声最高的担当。
这么受欢迎的程度,就是街舞社招新最好的广告。
这么抢尽风头的街舞社,是多少梦寐以求占据C位的萌新所求?此去经年。
当某天,坐在工位上的你揉着盯着电脑久看而累的眼睛,陷入对KPI的苦恼时,是否有想起,当年一起激扬文字、在凉亭下弹唱的身影?“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在大学社团的时光也一样。
还记得“百团大战”招新时,中文系的学姐最直接:咱们文学社就是女生多,阴盛阳衰,急需男生加入…即使社团“抢人”再热闹,也仍然难掩文学社团的尴尬。
热爱文字追求文学梦想的社团成员,在全民娱乐至上,以“10万+”作为传播标准的社会环境下,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吉他社也一样。
只有当茶余饭后,拿出那把尘封的吉他,抚摸着上面斑驳的痕迹时,才想起,压力山大过劳肥的灵魂里,曾经藏着一个爱穿棉布衬衫,清瘦干爽的少年,爱在黄昏时分坐在树荫底下,弹唱那首《模范情书》。
街舞社?曾经街舞社的兄弟,还有几个能做“托马斯”?还能做侧手翻吗?曾经潇洒的身手,在时光的侵蚀下,已经迟钝。
多年以后,那些最容易脱单的社团的成员们,你们身边的她/他,还是当初那个与你一起笑、一起疯、一起癫、一起厮混的那个她/他吗?偶然回首,才发觉当时我们的那些多愁善感、自命不凡,其实并不孤单。
即使在今天的同学聚会上,仍然被当做笑话一样来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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