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ash并非技术流,具体来说就是他手速不够快。
他比较少用琶音或者颗粒式的show音阶,比较多的技法是推弦,双音技法。
这些技法都是布鲁斯的技法,而非一般人觉得“他吉他弹得很厉害”的新古典技法。
slash总有很高超的布鲁斯摇滚技术而非新古典或者新金属这么做其实是比较吃亏的,因为在一般人看来,甚至是学电吉他但是只学到皮毛的人看来,slash的手不能达到10Hz就是二流。
但是就布鲁斯这种不看速度看感觉的音乐风格,slash的感觉非常好,对五声音阶的把握度很棒。
具体表现出来就是他弹得东西不管多快多慢都很好听,而且布鲁斯味道很正宗。
我一直觉得好听是流行音乐最最基本的要求,作为一首歌都不能做到好听,词写的再有深度我干嘛不去看诗歌不去看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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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就是在黑bob dylan)slash公平的讲,并不是摇滚界承上启下,开天辟地的大师,他对摇滚的发展没有什么启迪性的贡献。
他并非那种能写入摇滚乐史的伟人(是的我大学学了这门课)但是slash仍然称得上一位成绩突出的摇滚名人。
因为枪花作为一个偶像团体,每个成员都够帅,两位核心axl slash在个人装扮上都足够有区分度。
其次,从use your illusion开始枪花创造了大量跪舔流行乐的歌,虽然在我看来简直侮辱了摇滚精神,但是就是火没办法。
早期的专辑appetite of destruction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大部分人知道slash还是从dont cry开始的总之,slash的成功就在于偶像团体出身+自身努力水平高,就好比掏粪男孩有一天有了周杰伦的实力,不火那是不可能的个人吐槽时间:1. 其实slash的技术挺糙的。
这其实是美式摇滚的一贯风格,硬派,粗狂。
不像英国娘炮出怪声,不如日本乐手技术细腻。
器材出了wah pedal和booster基本上直接连音箱2. gibson绝对应该给slash和平泽唯颁发一个突出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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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les paul的得有一半因为他俩吧?(我也是吉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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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slash高帽墨镜乱发已经成为一种摇滚符号了,这真的挺牛b的。
我印象中用人像就能做符号的好像就列侬(尖鼻子圆眼镜长发),求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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