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没想到我会在同一个问题中用到这句话两次。
呃…… @梵蒂冈金牛 金牛兄,不是我爱抱怨,你那题目谁看到都会误解的啊,下次加点问题描述吧。
囧>本来误答的内容就不删移到下面了,就是为了三位替我点赞的知友,我也不能删啊!(这话听起来真凄凉)题目里面提到抄袭,彷佛给读者带来一股负面的犯罪气息,就像那谁谁谁抄了谁谁的书一样。
不过事实上“提供的服务类型”,既不享著作权保障;也无法申请专利来阻挡自己的潜在对手。
Quora与知乎都是问答网站,经营同样的业务,提供同样的服务,真要批知乎一句,不过也就是“没创意”。
若知乎模仿Quora有道德上的疑虑,其实在Quora之前也有(不这么专业的)问答网站,从这个逻辑来推敲,Quora似乎也不该存在。
我们举个例子,Google在互联网界堪称如日中天,而比起现在的无所不包,他们最早进入世人的视线是靠强大的“搜寻引擎”,但搜寻引擎是他们发明的吗?不是,最早的搜寻引擎叫做 Tradewave Galaxy。
是不是觉得很陌生?我同样觉得很陌生,当然也没用过。
若世界各国定下保护发明者对产业垄断的法律,可以想见人类文化与科技的进程一定会来个急煞车,事实上改良一个既有的服务,难度未必低于创造它。
再举一个例子,主角还是Google。
我最早是使用Yahoo Taiwan的Eamil信箱,那时候他们提供的容量很小,而且持续变小,一开始只有10MB的空间,后来又变成6MB——目的自然是提供大容量(其实好像也就100MB)的付费VIP信箱。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以GB为单位的Gmail横空出世,Yahoo Mail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失去了他所有的价值而被Gmail所取代。
而Google自然不是发明创造Email的公司,甚至Yahoo也不是,但正因他们彼此的竞争交战,我们才有更好的服务与产品来丰富我们的生活。
智慧型手机与平板电脑不是APPLE发明的。
线上笔记服务不是Evernote的独到想法。
网路硬碟与同步备份不是Dropbox的特有创意。
太多了…………甚至不用说中国大陆与美国之间,一旦具备竞争力的想法被证实可行,美国境内的公司动手借鉴的速度不会比较慢,例如说前面提到的Dropbox红了以后,类似的服务,我至少见过七八种了,这还是我听过的。
会有模仿==不道德的想法,我想这是因为互联网业界属于知识密集的产业吧?当然,如果知乎把Quora的整个网站COPY下来改一改就上线,或是使用了Quora有专利的技术,那情况另当别论。
其实我们从实体业界的角度看会更清楚:“无技术壁垒的产业进入障碍低”这句话大家都很同意吧?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本身就是预设产业是会被进入的……除了国家管制的特许行业,想做哪一行就做哪一行啊,谁会笑你模仿……难不成只能有一家手机贴膜店;只能有一家烤鸭不成?※※※※※※※※※※※※※※※※※※※※※※※※※※※※※※※※※※※※※※※※※※※谢谢邀请。
知乎是标榜高质量内容的原创社区,因此非原创与低质量内容不受欢迎,这没问题。
非原创的内容又可以分为两个情况。
其一,回答的正文中需要引用到站外的文章或数据。
其二,站外的回答就好得不能再好,转贴的内容就是回答正文。
而这两种情况我的看法一致——至少需要标明来源出处,若出处无法考据,至少也要说明是转贴自网路。
有时候看到一个很棒的回答,兴冲冲地向答主提问,没想到只得到一个“是网路上的段子”这样的回答,本来如同黄河般滔滔不绝的仰慕之情,像是被泼了盆冷水,不管内容多好,我都是反对+没有帮助。
就算是答主本来写在别的地方的原创文章,还是特地注记为宜,这是为了避免被其他知友给误会。
微信公众号“东京新青年”,是你们,让我第一次有后悔在知乎写答案。
– 苏菲说 – 知乎专栏之前 @苏菲 的这篇文章,让知乎维权的声音高涨,争稿酬要诉讼什么的,但一部份知乎用户因为被抄袭而愤忾的同时,另一部份的知乎用户去网路上抄袭来骗赞,好像也是不大对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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