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史上面的偶像不少的。
最早的Frank Sinatra(爵士人声巨匠)开始,就有大量姑娘在演唱会上因为过于激动而晕倒。
然后到了摇滚乐领域,唱、跳(没有篮球)颜俱佳的Elvis Presley同样获得了大量女孩子的喜欢,并导致了更多的女孩子因为见到偶像而晕倒。
接下来就是披头士,同样带来了Beatlemania现象。
猫王Elvis Presley就是偶像,如果没有良好的形象的讨喜,他便不会获得如此巨大的关注度,也就无法把摇滚乐推向一个如此高的地位,甚至之后摇滚乐能否霸占乐坛几十年都是问题。
但是猫王长得帅,整体音乐水平不如chuck berry,并不等于他一点能耐没有。
众所周知早期摇滚乐是融合的乡村、tin pan巷、节奏布鲁斯三个乐种的音乐。
猫王是这些人里能同时驾驭好白人tin pan巷音乐和黑人布鲁斯两个音乐的代表。
技术水平也是非常高的,同时期的白人摇滚乐手,比如buddy holly就更多倾向了乡村乐,而同时期(还略晚一年)的Roy Orbison则是节奏布鲁斯起家,却在布鲁斯和白人音乐两方面的造诣都比不上猫王。
——除开长相,猫王即使算不上乐坛一哥,也绝对是早期摇滚里特级梯队的代表。
猫王的偶像化,和猫王的导致了唱片公司开始了寻找下一个猫王的运动——他们希望这种超级偶像能够后继有人,更希望自己公司能靠一个超级偶像霸占乐坛。
唱片公司们为了市场而重新开始了流水线式的音乐生产——专人创作音乐,交由形象好的人去演唱。
甚至针对摇滚乐风格而培养了女版猫王 Ann-Margret电视剧版披头士 The Monkees但这些尝试无一例外的失败了,或许当时有着一时的商业成功,但他们在热爱摇滚乐的人们心中却没有获得什么地位。
而披头士,后来的齐柏林飞艇,流行金属热潮中的乐队们都拥有大批的骨肉皮,可以说他们也都是一定程度上的“偶像”但除了扮演偶像的角色,这些拿得出手的乐队也都有自己的东西在表达。
绝非纯粹的偶像。
齐柏林的主唱萝卜·植物和吉他手吉米·纸张 两个人有多帅,多受小姑娘欢迎就不说了。
后来流行金属中的motley crue作为主流流行金属的代表,当时是完全不受铁杆金属党待见的,然而至少在后期制作方面,也让80年代地下金属代表metallica吓掉了下巴——之后便有了metallica更换制作人,把Thrash Metal风格带入主流视野这一事件的发生。
所以,偶像化当然可以,但是这些人首先是乐队,首先是音乐人,然后才可以是偶像。
首先当好音乐人,做出好音乐,如果有机会作为偶像,那么尽管成为偶像也没有问题。
但如果一上来就一副我长得好看你们要因为这个喜欢我的样子,那么这就不是一个好乐队。
——这样子是不行的!哪怕不求流芳百世,至少也要维持职业生涯的热度吧,然而那种韩国式的鲜肉偶像,就像韭菜一样五年一茬,这种东西就不应该存在。
这个世界已经是“老大”们说得算了“老大”们毁了大气层,烧了原始森林,还将稀有动物关进动物园。
曾经有个方法可以表达人们对“老大”的不满,它叫做摇滚。
但结果怎么了?“老大”用一种叫做“MTV”的玩意把摇滚乐也扼杀了所以,即然摇滚这种音乐天生就适合让草根也做出自己的表达,那么,为什么要做一个木偶去说别人的话——然后还大概率无法达到正常乐队的地位。
————————————————分割线——————————————评论区有人说我黑韩团……拜托,韩国那几个流行团,绝大部分都还在遵循布里尔大厦模式,自己创作这种在六七八十年代欧美理所当然的行为都能成为一个歌手“有才”的标签了,就这整体水平,我说韩国流行乐比较商业,不够艺术,而且整体上5年一茬,火一阵就换,这些不是事实是什么?韩团五年魔咒这个词好像也不是我发明的吧?韩国当然存在不这样的乐队的,但是我们所说的韩国流行所走的模式确实如我上面所说,我觉得我说得没错。
好好讨论我欢迎,上来就说什么我受过刺激这样字不会好好说话的人,我先拉黑为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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