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好多層。
1. 音樂風格本身是不會經媒體變得大眾和小眾的,媒體只能將某些標籤,某些名詞大眾化。
所以無論媒體怎麼吹搖滾和爵士,如果沒有一個扎實的本體擺在人眼前,這些風格是不會經媒體就改變的。
2. 搖滾音樂只能說在中國小眾,在發源地人家那是極其主流的範疇。
說是範疇,因為風格是一個很細緻描繪的詞語,在當初不同音樂元素互相壁壘還比較分明的時候,好用,在越來越融合的今天,不妨用範疇來稱呼某一個大類的音樂,要合理得多。
風格現在已經很雜糅。
3. 某個範疇的音樂永遠也會有自己的步調,不會因為誰就改變。
比如,搖滾會因為孫楠而改變嗎?不會,搖滾還是搖滾,孫楠的搖滾就變成了一種新事物(生死未知/or…已知)這不是音樂問題,這是哲學問題……媒體或許會讓大眾的認知有偏差,但偏差的是認知,而不是搖滾本身。
4. 一個藝人,如果想改變自己的音樂屬性,讓自己邁向更廣闊的市場。
他/她一定會有一些針對性的修正,比如爵士樂當然是小眾的東西,那如果爵士藝人,或者“爵士”藝人想要讓自己更主流。
他們就需要藉助“發燒”和“成人抒情”這些元素,來讓他們走向大眾。
至於加了這些元素之後他們還爵士嗎?未必。
但爵士本身有改變嗎?沒有。
5. 在歷史上,恰好我們所見,任何一種音樂風格在跟隨時代變化時,他們的變體,變作了新的範疇,而他們舊有的核心,還依然停留在原處。
比如傳統民謠吸收了其他元素,催生了鄉村音樂,但傳統民謠本體依然還在原處。
鄉村和節奏藍調後來催生了Rockabilly,但他們各自也是不變的。
(當然製作和創作思路隨著時代有微調,但他們的核心不變)。
6. 新的東西總在誕生,舊的東西總會保留。
也許有一天他們會消失,但不是因為他們產生了新的變體而讓舊的死亡。
某種文化形態的死亡或者萎縮,通常就是受眾沒了/少了。
而題主所問的,本來就小眾的音樂範疇,他們相對來講受眾是較為穩定的,只要維持相應的活力,就會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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