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音樂萬千,每種音樂又在其下面分化出各種分支,十分複雜。
不同的音樂有不同的玩法,但是最本質的東西是理念上的不同。
簡單粗暴地總結一下,比如古典音樂主要是為了在音樂的結構,層次,音色等各方面追求一種極致的美,爵士樂則主要是在一些相對固定的範式下即興出新鮮的花樣等等。
當然對這些風格更為本質的總結我認為一句話是不可能說清的(因為有各種各樣的例外),甚至是不可能用語言去描述的(音樂也可以看做一門語言,它有很多語言的特征,所以你覺得你能用中文百分百表現出英文之美嗎顯然不可能),以及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
關於搖滾的本質問題可作為一個討論音樂本質問題的經典案例,也就是所謂的內容or形式?須知的是,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似乎都有一種輕形式重內涵的思想(比如一般民眾對國畫的那種理解);但是音樂上,很多人沒有弄明白,音樂是一種可以獨立的藝術形式,它有它獨立的美學體系,有它獨立的音樂內涵,而不是很多人理解那樣歌曲中的歌詞所展現出的內涵才叫音樂的內涵,當然這兩種內涵是可以相互產生關聯的。
所以回到搖滾和民謠上來,究竟它們的歌詞及其傳遞出來的精神是更核心的存在,還是刨去歌詞后的音樂?這個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這也是為什麼經常很多人在相互爭吵XXX是不是真搖滾之類的話題。
而對於更強調音樂本身的人來說,我個人認為他們不太在乎這種風格是否流行,因為不管歌詞的主題是什麼,是否流行,我在這首歌里聽到的聲音還是那樣的聲音,這個風格的本質就沒有變味兒。
還有一種是“去商業化”,也就是題主舉的這種例子,只要流行起來那就是不好的,商業=摧毀藝術。
我個人認為這種觀點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不管是論內容還是音樂本身的形式,這個和商業化都沒有必然聯繫。
神作與垃圾同時存在於大眾和小眾的音樂當中。
另外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和其他所有鄙視相對大眾的音樂的朋友們都會忽視一點,一個相對流行通俗的subgenre可以向更小眾更深的風格傳送樂迷,比如很多極端金屬迷之前都聽更通俗的重金屬音樂甚至朋克,後來口味開始轉變。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小眾的音樂通過自身的改變變得更流行,足以延續小眾音樂的生命力,這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總的來講,聽音樂是一件私人的事,大家擁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
我個人認為某種風格變得流行起來並不是什麼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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