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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如何看待华晨宇不赞成「套旋律」的作曲方法这件事?
时间:2020-04-03     来源:网络资源     标签:

非常同意彭飞老师的观点!音乐最重要的三个元素,有两个半不是原创的,那你还剩什么呢?个人之见,最好的创作方式是和声和旋律是一个整体,即每个旋律音对应的和声都是最适合的。

例子一: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各种古典音乐。

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肖邦的《降E大调夜曲Op.9-2》:Nocturne No. 2 in E Flat Major, Op. 9, No. 2 – Artur Rubinstein/Chopin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music.163.com为了方便各位学流行的朋友,在上方又用流行和声把和声重新标了一下。

不知道大家发现了没有,上面的和声节奏基本上是三个八分音符一换,而不是如诸多流行歌曲一样一个小节甚至两小节才换一个和声,这样就使得和声更加细腻,而且旋律与和声之间的配合度也更高,并且各种转位的使用也保证了低音线条的旋律性。

在古典音乐中,唯一能算套路的可能就只有D-T。

而正是因为这样细腻的和声设计,所以才使得那么多的古典作品里,你除了K46-D7-T,基本上不会发现同样的套路。

例子二:写的非常优秀的流行作品,差不多也是这个思路写作的,比如富田惠一《眠りの森》的pre-chorus部分:眠りの森 – ハナレグミ/冨田恵一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music.163.com大家注意到没有,这里的和声也是完全是为了旋律而服务的,比如第一小节旋律是Eb Gb Eb的时候,和声是Abm7;旋律到Bb的时候,这个地方的和声是Bmaj7/Db;而旋律到Eb的地方,和声变成了Db/B,这样一来和声就非常的细腻而且富有张力了,最重要的是,每个旋律音都找到了它最合适的那个和声。

而且这样写,和声不仅仅与旋律相契合,而且与节奏也是契合的。

仔细听你就会发现,在旋律有先现的时候,和声也是跟着一起往前切分的,而旋律延留的时候,和声也一起往后切分。

这样一来,音乐的三要素就全部都是由自己牢牢把控的了。

什么叫做细腻,这就是细腻。

例子三:很多的爵士也是这样的,和声、节奏和旋律三要素都是完全由自己设计的。

比如这首《Always There》。

Always There – Jeff Lorber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music.163.com和声、旋律和节奏都张弛有度,自由的同时又有设计感。

而且不仅仅是旋律,Bass line、音型,乐队的切分也全部都是设计好的。

所以这种曲子你根本套不了,也没必要套,因为所有的一切要素都融为一体,一起构成了这首曲子。

例子四:而且不靠和声套路写作,旋律一样可以非常优美且有记忆点,比如《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 Harold Arlen/Erwin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music.163.com这个谱子网上随便找的,个人觉得不是最优解,有不少和声的根音和旋律是同一个音。

Reharmonize一下可能会更好。

不过你还是可以看到,这首曲子换和弦同样是根据旋律来换的,旋律到那个音的时候该用什么和弦就用什么,有时候一个小节有四个和弦,有时候只有一个。

这样旋律和声同时写作的写法才是自然的写作,写出来的旋律才会好听。

例子五:再举一个旋律、和声和节奏融为一体的例子,以lbg老师的《风に散るメロディ》为例吧。

风に散るメロディ – 冥月 – 单曲 – 网易云音乐​music.163.com(抱歉这首没有谱子, 不过@V6.47 好像之前有扒过,可以看看他以前的回答)主歌3/4拍,旋律优美流畅,富有歌唱性,而和声虽然简约,却一点都不简单,更不套路。

如果你没有学过视唱练耳,你可能都注意不到主歌的地方旋律短短两句就转了三个调。

这就是和声旋律融为一体的意思。

旋律进行到哪个地方,和声就选那个时刻的最优解,该转调转调,该离调离调,一切自然而然、浑然天成。

到了副歌情绪起来了,节奏也自然而然换成4/4拍,而且伴奏里的铜管在第二遍的时候演奏的是副歌的对位旋律,主旋律和伴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根本不可能再往上套出新的,更好的旋律来。

节奏、和声、旋律、配器和对位,所有的音乐细节都打磨得一丝不苟,这才是优秀的作曲。

好了,扯了那么多有的没的,现在回到问题,即“和声进行套路“这件事是否应该被批判?个人觉得,“套和弦作曲”绝对绝对不是一个写作的好方法,但也不应该被拉出来像开批斗会一样的批判。

理由如下:

一、才能的限制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肖邦,富田惠一,姐夫萝卜,或者lbg。

要做到“旋律与和声融为一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哪怕是最有才华的创作型歌手(这里就不说谁了),很多时候也往往找不到最优解,或者更优解。

最简单的例子,哪怕是今年的金曲奖最佳国语专辑,里面也还是出现了旋律是C和D但和弦却配了A/C#的这种低级失误。

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和声学的好的人本来就非常少,所以使用套路来帮助自己写作是无可厚非的。

而且哪怕是4536251,也一样可以通过各种斜线和弦,和声替代,alter,重属玩的非常花的。

而且流行音乐最重要的也不是炫技,或者是表现自己懂多少种和声不是么?要比这些的话你怎么比得过玩爵士做Fusion那些人或者是学院派里写先锋音乐的呢?演唱的完成度,编配,以及混音制作等等,这些都是可以体现出一个音乐人有没有匠心的地方。

所以你看很多音乐类节目,现场live虽然用的也是套路和声,但是因为编曲和制作水准上去了,听着也同样优秀不是么。

二、风格的限制我在英国上流行音乐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就说过,“流行音乐的本质是商品”。

他说,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不一样,古典音乐发展到今天,已经不需要再去迎合市场讨好听众了,作曲家只用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就好,所以可以把篇幅写的很宏大。

但是流行音乐不一样,流行音乐的重点就是要在短时间内吸引你的注意力,并且让你记住。

所以流行音乐必须通过不断地重复,同时不断地引入新材料,退出旧材料来在重复的同时又制造新鲜感。

其实不仅仅是华语流行存在“套和弦”的现象,欧美流行更是重灾区,“套和弦”的现象可比华语流行严重多了。

华语好歹还有卡农进行、王道进行、4536、根音下行等不同套路,然而绝大多数的的欧美流行用的都是用I vi IV V这一个套路写出来的,旋律也十分简单并且洗脑,配器什么的也都非常简单。

而且有趣的是,如果你长期关注Billboard的话,就会发现欧美流行虽然这么多年一直是1645这一个套路,但是旋律还是发生了一些“进化”的,尤其是副歌的旋律。

一个是旋律音程的缩小,早期的欧美流行副歌旋律还可能会有一些6度以上的大跳,然而随着时间的慢慢的推移,欧美副歌旋律的跨度和音程也在慢慢变小,早几年还会有一些4度5度的的跳进,但是近两年旋律基本上都是以二度和三度为主了。

二是乐句长度在变短,早期可能还有一些比较具有歌唱性的旋律,但是现在的副歌旋律其实节奏上和音色上的意义要大于歌唱性了。

三是选择的音符数量在减少,最初可能是有1234567都有用到,后来慢慢变成123567六个音,再之后变成五声音阶(比如shape of you),甚至整首副歌都只用到2、3个音(比如J·B的新歌,叫什么我忘了)。

当然,一边做减法的同时另一边也在做着加法。

随着旋律的简化,旋律的节奏和音色也在变得有趣起来。

这样的“进化”的结果就是音乐能够更抓人,而且听起来会与之前的作品产生时代感的对比,听觉上更为新鲜等。

所以回到套和弦这件事,在多数流行制作人的眼中,可能和弦并不是一首歌最重要的部分,有可能音色,混音以及如何使用效果器做出更新潮的声音才是。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盯着和弦套路不放的话就未免有点狭隘了。

三、资本的限制可能很多人觉得一首歌的产生,就是作曲者把旋律写出来,再去找编曲把曲子编出来,再给歌手唱,最后丢给混音师这么简单吧。

然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是在歌曲制作之前,制作人(或者是资方和甲方爸爸)就已经把整个曲子的旋律风格,作词的内容题材,编曲风格甚至是混音方向都已经定下了。

所有人都是带着镣铐跳舞的。

所以你会发现很多制作人你听他自己写着玩的东西有时候写的非常牛X,但是一到给别人做东西就变得老老实实中规中矩了。

这是因为包括作曲者、作词、歌手和编曲,实际上话语权都不太够,一切只能按着甲方爸爸的需求来做。

如果能随心所欲写的飞起,相信有点追求的制作人都会愿意这么做的。

但是比如甲方爸爸让你做一首面向大众的,口味清淡的,中心思想是“你爱我我爱你,你不爱我我还爱你……”的葩乐,结果你一顿骚操作,各种离调转调,各种alt和弦招呼,再加点炸裂的铜管和wobble bass,各种切分炫技,那你十二成是要被返工的。

最重要的是,别人下次肯定就不会再找你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能做的东西无非也就是用大众所熟悉的套路,去做一些很套路的东西出来。

当然,要玩的飞起也是可以的,写完主歌副歌,等到了前奏、间奏和尾奏就是自己的天地了,想怎么放飞自我都行。

四、听众的限制我相信绝大多数从业者,无论是歌手还是唱作人还是幕后的编曲,都不会甘心一辈子就套几个和弦套路,写些没意思的东西的。

如果有可能,谁不想做更好的东西?然而资方的限制也好,风格的限制也好,所有的限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听众的限制,因为资方最终参考的市场反馈都来源于听众,而听众的反馈和喜好也进一步决定了整个流行音乐产业的发展方向。

流行音乐本来就是个商品,所有的流行歌曲的产生都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可能是名,也可能是利。

而且如果是商业音乐的话,你还要考虑投资回报率等等。

我觉得有个比喻很对,做严肃音乐的人就像Fine Artist,而做商业音乐的人,更像是Designer。

所以我们没办法像学院里的作曲家一样,爱写啥写啥你不爱听就拉倒关我屁事。

我们写东西之前,或多或少会考虑到听众的喜好。

然而听众的喜好又是难以捉摸的,我见过太多制作人朋友,明明写的很优秀的作品,却被听众说“太奇怪”、“听不懂”、“难听”等等;而同一个制作人,随便糊两下的曲子却反而有很多人喜欢。

而且这个现象很常见。

一提到坂本龙一,大家想到的都是《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而一提到久石让,想到的就是《天空之城》;一提到贝多芬,就是《致爱丽丝》;而周杰伦的《床边故事》里,明明其他曲子做的都比它好,然而最火的偏偏却是《告白气球》。

再看看那些抖音神曲,更是令人绝望。

当某首歌播放量十几亿,大家都觉得这歌写的还行的时候,你要怎样说服这么多人其实《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比这个写的好多了呢?所以你说能怎么办?我们也很无奈啊。

大家能做的也只有在先锋和保守、潮流和土味之间艰难而微妙地找平衡而已。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套和声套路就变成了一个稳妥的避险策略。

心理学认为,人类更喜欢待在自己的舒适区域内,并且对自己熟悉的东西会更有亲近感。

而大部分流行歌的听众,很早就习惯了1645、4536251这些套路,在上面换一个旋律,大家依然会有亲切感,并且很快地能够习得旋律,这比你搞个什么13/8拍的曲子,曲式也不是对称的8小节,和声花样玩的飞起保险多了,后者恐怕很多人第一次听的时候都没办法接受。

好吧,别扯那么远的了。

哪怕是周天王的《印第安老斑鸠》,2000年出的曲子了,到现在8102年,18年过去了,放在今天听依然潮的不行。

然而这首曲子写的这么好,这么牛逼,有喜欢《离人愁》的多吗(手动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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