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手摔吉他是有历史和传承的,起初,摔吉他是完全随机出现的一个事件。
后来,摇滚乐手发现观众爱看,就变成了一个市场营销行为。
之后,摔吉他被赋予了行为艺术的含义。
再到后来,便成为了一种表态,一种隐喻。
另外,对某些人来说,摔吉他是不想返场。
最后,摔吉他成为摇滚演出仪式的一个重要环节,也因此,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为表态而表态、没有态度也要表的符号。
但这不是摇滚乐本身的问题。
因为,一个「仪式」之所以成为「仪式」,正是仪式主持者试图通过某种特定的行为,来强化仪式参与者的特定感受。
想像一下,要求每个普通参与者都能直接强烈体会到仪式主持者所想要得到的感受,这是很难的,一个隆重的葬礼会让哀悼人更加感觉悲恸(或坚毅),一场激烈的演出也会让台下的听众更能感觉兴奋(或不适)。
因此,所有的「仪式」、「符号」和「隐喻」,到了最后,都必不可少地会出现仪式行为掩盖仪式内涵和仪式参与者内心,视觉表征的意义大过了内涵,隐喻的主体取代了隐喻的对象,能指与所指隔离等特征。
换言之,这也不是后现代主义或语言学的花活儿,它不过和辛弃疾所说的「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一脉相承。
第一个摔吉他的摇滚明星是在 1964 年 9 月乐队于伦敦哈罗区铁道宾馆酒吧演出时,汤申德想多制造一点噪音出来,于是他用吉他去敲放大器,这时吉他就有点开裂了,他接着又举着吉他在空中挥舞,结果琴头戳进了低矮的屋顶,他拽下来一看,琴颈差不多快折了。
这时台下的一些观众开始取笑他,汤申德急了,索性想把事儿闹大一点,便将吉他使劲儿全砸了。
这个事件,被《滚石》杂志列为「改变摇滚乐历史的 50 个重要时刻」之一。
汤申德第一次摔吉他之后,还挺后悔,第二次再让他摔,他就不干了。
汤申德本来不想摔吉他的。
结果,乐队发现摔吉他这个行为,观众都特爱看,这让乐队成为了伦敦音乐爱好者人群和媒体圈的一个谈资,进一步让乐队声名传播。
于是,摔吉他便开始成为了乐队的传统。
本来,汤申德还挺实诚的。
在 1968 年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他说:摔吉他最开始只是一时兴起,但他觉得,摔吉他这种行为,和摇滚本身一样,也是一种表演,是一种行为,本身并无任何意义。
但到了后来,汤申德就开始装孙子了。
他后来对媒体说,摔吉他行为,是一个反物质主义的宣言,它宣扬的不是暴力和无因的破坏,它是艺术。
他自称,摔吉他行为,师承自德裔英国艺术家古斯塔夫·梅茨格(Gustav Metzger)。
梅茨格是「自毁艺术」(Auto-Destructive Art)流派的开山祖师,在二战后的核战阴影下,梅茨格认为人类正在加速自身以及大自然的毁灭,因此他创作了很多以自动分解或不断自毁为目标的艺术作品,以激起人们的反思。
汤申德 1961 年入读伦敦的易令艺术学校,当时,梅茨格正在此校任教。
据汤申德称,他正是在那个时候受到了梅茨格的影响,因而将其摔吉他行为也变成了一种自毁艺术。
摔吉他作为一种艺术行为,在意大利电影大师米开朗基罗·安东尼奥尼的作品中得到了放大。
在 1966 年的著名影片《放大》(Blow Up)中,英国著名乐队新兵(Yardbirds)的团员、吉他大师杰夫·贝克(Jeff Beck),尽管很不情愿,但仍在导演安东尼奥尼的要求下,模仿汤申德,砸烂了吉他。
摔吉他发展到更高阶的时候,出现了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烧吉他。
1967 年 6 月中旬在美国加州蒙特利举办的蒙特利国际流行音乐节上,亨德里克斯在演奏完 The Troggs 乐队的名曲「野东西」(Wild Thing)之后,将吉他放在地上,跪在吉他前,将一种燃烧液浇在吉他上,然后看着吉他燃烧。
之后,他再将烧得半残的吉他拿起来,使劲儿砸。
这一幕,成为了摇滚史上的另一个经典时刻,首次参加大型演出的亨德里克斯,也从此建立起了他在美国的巨大声名。
事后,亨德里克斯说,他燃烧吉他,是因为这是一种「将至爱献祭」的举动:「将至爱之物用作祭品。
我爱我的吉他。
那天我刚刚给他最后一次上色,非常爱它。
」人们更是从他烧吉他的行为中读出了性意味。
但真实的情况是,亨德里克斯最早开始烧吉他,目的也不过是为了搞出点名堂。
作为与「那谁」同时代的大神,亨德里克斯在 1964 年汤申德砸吉他砸出了名气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1966 年,英国乐队「动物」(The Animals)的贝司手查斯·钱德勒(Chas Chandler)打算转行做乐队经理人的时候,在美国认识了亨德里克斯。
钱德勒将亨德里克斯带回英国发展,帮他组建起了吉米·亨德里克斯体验(Jimi Hendrix Experience)乐队,介绍他认识了克莱普顿,并通过一系列的演出和单曲,让亨德里克斯迅速在英国建立了新晋吉他先锋的地位。
1967 年 3 月,钱德勒安排亨德里克斯作为沃克斯兄弟(Walkers Brothers)乐队巡回演出的暖场乐队,巡回的首场演出于 3 月 31 日在伦敦芬斯伯里公园的阿斯托利亚剧院(Finsbury Park Astoria)举行。
演出前,钱德勒在后台琢磨怎样让亨德里克斯的演出显得更牛逼,他想搞点名堂出来。
他和亨德里克斯商量了一下,决定在演出结束时把吉他烧了。
于是钱德勒差人临时去买了燃烧液,然后亨德里克斯便在暖场表演结束时将吉他点了。
虽说刚开始的时候,大家并不那么热衷摔吉他,但后来观众爱看,于是便逐渐成为了摇滚演出的主流项目。
但观众为什么爱看,并且后世的摇滚乐手热衷去做,原因各有不同。
最主要的,是吉他作为演出仪式的器具,有着巨大的象征意味。
当然了,这只是事后对这个现象的解释,而非那些砸吉他的人这么干的原因。
演奏者破坏自己的乐器,在摇滚乐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但比较少见。
不光是因为这是吃饭家伙,更多也是还因为一种对自己、对作品的尊重,并且,音乐演奏(不管是哪种风格)作为仪式的一种,仪式器具的圣洁也是需要被强化和突出的。
事实上,这也正是亨德里克斯烧吉他后给自己连上贴金的来源。
他将吉他奉为「牺牲」,典型的仪式术语。
对于后世的其他摇滚乐人来说,摔吉他(如果不是主观上,那也是)客观上反映了摇滚乐的反主流色彩。
摇滚乐本身就是以反主流文化(准确地说是年轻人反父辈传统文化)的姿态出现的。
主流文化说人要端庄,站有站相坐有坐相,年轻人就赖兮兮地站着、垮塌塌地坐着;主流文化说人要收敛,说话不要太大声不要提高音调,年轻人就要故意吼叫;主流文化说年轻人要有风度,年轻人就疯狂地摇摆、扭动、跑跳、pogo……尽管如此,摔吉他这种行为,进入 1970 年代后开始逐渐式微,这么干的人越来越少。
直到朋克乐的出现。
因为,朋克是以反主流摇滚的立场面世的,当传统摇滚变成了仪式后,破坏仪式本身的仪式器具,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种态度——尽管这种行为的后面并没有太多思考。
1990 年代涅槃(Nirvana)乐队的灵魂人物科特·寇本(Kurt Cobain)以演出结束后摔吉他闻名,他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想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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