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了中午的课,就有三个未接电话出现再通话列表里。
那是要买我吉他的人,他已经到了。
一个40岁左右的大叔,从远处看,他那蓬乱的头发和黝黑的皮肤,配着一副黑框眼镜,显得非常乡村风;慢慢走进,才发现他脸上已经有了时光的印记,穿着黑色的皮夹克,更显得沧桑。
他快步地走向我,一坡一坡地,看到我的时候就笑了起来。
那种不乏亲切的感觉,让我觉得,我的琴终于有了一个着落。
我在旁边介绍着这把Cort Ac15,一把韩国产的古典吉他,是我大学毕业后买入的吉他,现在早已经不产了,算是把绝版琴,做工精良,琴颈笔直,琴身毫无破损,美中不足的就是高音E弦12品打品。
我在一边说,一边打开了琴盒,把琴递给了他。
出乎我的意料,他开始了演奏。
“”阿布罕拉宫的回忆”,他随手就开始弹了起来,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便静静地坐在那里,听着面前这位大叔,弹琴。
其实这就是我最想做的事,安安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听着人们演奏各种乐器。
不像很多孩子,现在有各种乐器可以学习:钢琴、吉他、单簧管、萨克斯,还有很多我都没听说过的乐器,我小时候只有一把奇美口琴,那是我知道的所有乐器。
在一个匮乏的年代,我庆幸自己还有口琴的陪伴,但这个世界不仅仅只有口琴,这种10块就能买得到的乐器。
第一次亲耳听到吉他的声音,那还是初中的一年,我清楚地记得那天,胖胖的刘轩背着一个巨大的黑色箱子走进了教室。
那时候我正在扫地,左手拿着扫帚,弯着身子,默默地扫着地,那时刚刚放学,学生们收拾着书包,嘈杂地如同清晨的集市。
那吵闹声却突然停止了,那清脆的吉他声,开始在教室里飘荡。
虽然我已经忘了那曲子是什么,但那时正在扫地的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喜欢听琴。
我抬起头,望向那个声音的方向。
那个声音,清脆而悦耳,和弦的律动,可以让吵闹的教室瞬间安静下来。
琴声占据了每一寸空间,每一秒钟,似乎时间也因此而凝滞,所有人都在静静地听着那个人演奏,那种魔力,是我第一次感受到。
但,那时的我,并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乐器,看到一个和我同岁的学生,和我上着同样的学校,同一个班级,却能够弹奏着这么美丽的乐器,我心中是复杂的:羡慕、嫉妒、却又无可奈何。
我并没有和家里说过想要学乐器,因为我知道,家里多半不会同意;妈妈会说,已经有一把口琴了,先把口琴学好,再学别的;爸爸也许会说,你看看咱们家哪里有地方放你的琴?别做梦了,你上次考试的错题知道为什么错了么。
因为音乐的梦想,本就不属于我。
这是一个挺现实的问题,对于一个家庭不太富裕的孩子,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期望是好好学习,恨不得把教科书都背下来考高分,花时间来练习一个对成绩毫无加分项,甚至会让孩子成绩倒退的乐器,并不是一桩好买卖。
我不会责怪我的父母,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这些事,我那时候需要做的,就是听他们的命令,好好学习。
考试成绩好一点,他们就会开心一点;至于其他的,全都是要靠我自己,给自己创造条件。
所以在大学里,我就只能靠自己,来学这个乐器了。
“福音”我的第一把琴,购自哈尔滨地段街的“福音琴行”。
因为我一直觉得,和“福音”,“天使”这些名字沾边的地方,都应该不会太差,在这个琴行里,我买了平生中第一把琴:一把Yamaha 民谣吉他。
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靠着自己省吃俭用的1500块钱,开心地抱着这把吉他回到了寝室,第二天,隔壁寝室的老朴看到了这把吉他,就说大概就值个500多块的合板琴,挺适合做新手琴的。
我那天什么都没吃,看着这把吉他,心里乱七八糟,周末的教堂也不想去了。
他们和“福音”都有点关系,这就成了我那个时候的一个坎儿。
那个福音琴行,原来是给老板找福音的,和我没什么太大关系。
我没钱请老师来教我弹琴,我和隔壁老朴也不是很熟,所以对着一本书弹琴,是我唯一的选择了。
我会把琴放到专业教室里。
每天上完课,等着最后一个学生的离开,我会迅速从电视柜后面,掏出我的吉他,打开教材,开始练习:爬台阶,练习C音阶,正着练,反着练,对着视频练,第一个音一个音地谈着,最开始的时候,弹了半个小时眼睛就模糊了,因为对着五线谱,看着难受。
后来渐渐就看的谱子多了,习惯了,因为配了新眼镜。
曾经用过的教材在哈尔滨的冬天,所有体育课都被强制换成了滑冰,而笨手笨脚的我,第二次滑冰的时候就摔倒了,摔伤了自己的手腕。
这件事我没有告诉我的爸妈,因为不想让他们太担心我的安全,但手腕摔伤,影响最大的,便是弹琴了。
每次左手按弦时间太久了,手腕就会有种断掉的感觉,之后的一天都会感觉无比痛苦。
幸运的是,这种痛感只持续24小时,一天之后,又可以继续弹了,又继续手腕酸痛,24小时之后,接着弹,接着痛。
回到天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这把Cort AC15古典吉他,这次没有被坑,而是认认真真地买了把单板吉他,好琴。
但工作起来,居然没有心情去弹琴了,经常加班,家里也不喜欢我晚上练琴的噪音,自己还不让搬出去住,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无奈吧。
总感觉,有股力量,在阻挠着我去练习吉他,每次弹琴,想到买琴时被坑,手腕的痛,再加上越来越多的作业和练习,我开始放下了,放下了曾经喜欢的吉他,开始在二楼的走廊游荡,背诵着德语,英语。
眼前,这个穿着黑不拉几的大叔,正在演奏者“阿布罕拉宫的回忆”,我似乎看到了,另一个可能的平时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我和他一样,也在开心地弹琴。
唯一的不同就是,我可能会皮肤更白皙一点,脸不这么糙。
他弹着琴,我听听就好了。
无论是一个糙汉子,还是一个细皮嫩肉的演奏家,都在弹着琴,但现在的我早已释怀:因为毕竟27了,已经不再年少,不再斗志昂扬。
我已经没有爱好这个乐器的资本了:我的手腕有伤,年近27,再加上人笨,老老实实地工作吧,有足够的理由让我放下吉他,而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放下。
单年买这把琴的时候画了父亲1200,3年后的今天,这个大叔用800块买下了它。
真的是把好琴。
可惜,我已经不需要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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