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OOD NIGHT这几年,我用心去阅读各种书籍,从最开始逼着自己去看,到后来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期间没有一个时刻是不迷茫的,因为读得越多越能够发现,自始至终从来没有因为读过什么而真正的改变自己。
我不喜欢写太伤感的文字,只专注于内心所想,可人们偏偏喜欢伤感的文字,明知道如此,我还是用我的风格在写,与其说写不如说等,等懂我的那个人,等到他出现,我的全部文字就都有了意义。
从初中开始,我就偏爱文字,我写了数十本日记去记录一件件小事,我深刻的记得一次我把朋友的恋爱故事写在里面,之后日记被老师发现了,我停了很长时间没再写,朋友也少了联系,大概从那个时候我觉得文字不再纯粹了,我开始记录的东西从生活小事变成了无病呻吟。
于是我放弃了,最后一篇日记我只写了标题叫做“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听得第一首民谣是《董小姐》,自此便觉得找到了归宿。
我相信人生就是要与自己不断告别的,告别昨天,告别出生的这座城市,如果可以选择告别的方式,我会像《斑马斑马》中唱到的那样背上吉他,离开北方。
我不想当个拼命三郎,在职场里与众竞争,也不想做个“佛系”女子披着伪文艺的外装,我只想做喜欢做的,无关他人和风月。
而在北方的繁华迷阵中,只会不断的沉陷,时间逼仄的空间很小,短短一生已过数年,我想逃。
关于爱情观,我已经很少去书写了,忘记哪位大家说过“写作者未必能塑造出真实的他人,写作者只能塑造真实的自己”,故而在我的文字中所有关于爱情的部分都变成了释然。
我记得发布某篇情感文的时候,有位朋友给我留言,说了很长的一段话,我何尝不懂你们所想呢,类似“再见,前任”,“我的朋友圈都是发给你看的”“没有你,我活的更优秀”这样的文字或许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但是细想来我还是写不出。
时间流的到处都是,所有人都不会只爱一次,所以离散是常态,而不是为了证明什么。
我知道所有的童话都是写给大人看的,以此我写不出让你沉醉的话,我能书写的只能是希望你活的像自己。
活不好,没什么可怕的,最怕你没有用力活过。
这个时候我偏爱自己特立独行的文艺风,那是我存在的象征,就像电影《七十七天》里说那样“有的人三十岁就死了,等到八十岁才埋,我就是想让自己觉得我还活着”。
我不是生活中的不幸者,也没有受到世俗强劲的打压,我就是一个人,一个人就是江湖。
– end -……分享给你想起的人吧!简语一笔一画皆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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